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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伊朗时|周末

2015-12-27 张星星 三辉图书


每周六或周日的“周末”栏目,是三辉编辑部喝喝水聊聊天的地方,邀(qiang)请(po)三辉编辑们轮流主持。本期主持人是张星星,一个无肉不欢的瘦子。她于今年早些时候去伊朗游览两周,写下不少记录。本周末推送的,是张星星的伊朗行纪之四,从中可以见到细腻的观察与时时怀有的问题意识。文末有彩蛋。本文题图、配图全部来自张星星,拍摄于伊朗。


伊朗行纪之四:选择别离

文/张星星


《西敏与纳德:一次别离》在2012年获得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而我却等到2015年才终于完成观影,这值得庆幸,因为我有理由相信当时的我并没有足够的关怀来解读这部影片。


故事很简单:纳德与西敏因移民之事无法达成共识而分居,为照顾纳德年迈的父亲,他们请来一位保姆。一日纳德与保姆发生争执,后者于第二日流产,将纳德告上法庭,而纳德坚称自己没有使用暴力,且并不知晓其怀孕之事。双方各执一词,事情也远没有简单的“黑/白”“对/错”之分。


在纳德从否认到承认到最终决定让步赔付这个过程中,他对女儿说的两句台词令我难以忘记。第一句是在告诉女儿他其实知道保姆有身孕之后,他将是否要向法庭承认此事的决定权交给了女儿:“如果你让我说,我就说。”──如果说了,他就将面临坐牢的处境,如不说,则是撒谎。第二句是在他因认为自己没有犯错而拒绝了西敏“付钱私了”的提议之后,对女儿说:“如果你认为我有罪,就叫妈妈上来,我们打电话给他们付他们钱。”──如叫了,则是默认父亲有罪,如不叫,他们一家则要继续承受保姆丈夫无休止的纠缠。


这两句台词是否暗示着(伊朗)民主的真相?父式权威总是习惯将道德重担伪装成选择的自由,交给弱者背负。这是一种软弱的民主,或者说这只是披着民主外衣的专治,因为弱者不论做出什么选择,都不过是糟糕和更糟糕之间的区别;不论选择的结果如何,他们都不免成為历史的替罪羔羊。



△《一次别离》中西敏和纳德的女儿


在从设拉子驶向亚兹德的大巴上,我们的导游包玉刚(一位热血的伊朗青年)告诉我们,伊朗人有投票的权利,有选择让哪个政客上台的权利。我分辨不出他在说这些话时有几分底气,是否带有些骄傲,但我不得不想起1979年的霍梅尼,他不也是伊朗人的“选择”吗?在巴列维国王和霍梅尼之间,到底有没有更好的选择?选择了后者的伊朗人如今不是开始缅怀前者,就是期待着新的“选项”。对此我深受震动,因为我彷彿在他们身上看到了某种普遍存在于人类精神中的执迷不悟,它既是人类努力追求和平与民主、文明与秩序的证据,也是他们/我们作为局内人(各自)难以突破的命运壁垒。



亚兹德是一座以象征着伊朗人民智慧的风塔而闻名的古老城市,它为我们带来了一颗美丽的珍珠,Parvin。她是包玉刚的大学学妹,1990年出生,中文说得不错,基本的交流不成问题。Parvin在波斯语中的意思是昴宿星,她也正如夜空中的七星一般美丽得惊人,白皙而高挑,浅绿色的眼眸与她善良的性格一般闪闪发光。她的穿着总是带有波斯传统风格,麻质轻薄的上衣有花朵刺绣,玫红色的下摆让人眼前一亮,棕色的头发密密地编成一根鱼骨麻花,与额前的刘海一起从深绿色的头巾中露出来,随意却自信满满。


△与Parvin(左)同读纳菲西的书


我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在与她聊天时立刻拋出了那个准备好了的问题:“头巾会让你感到不舒服吗?”“会。”与之前几位受访者在这个问题上的犹疑不同,她非常干脆地说,“非常不舒服。但对伊朗女性来说,头巾不过是小问题,我们更关心的是如何对抗法律的不公正。伊朗的法律对女性,尤其是已婚妇女,是非常不公平的。打个比方,女人一旦结婚,能否外出工作、能否移居另一个城市、能否出国、能否离婚,都要得到丈夫的许可,在婚前,这些事则要得到父亲的同意。我们没有自由,这是不对的。”她的这个回答让我异常汗颜。我自视为“访问者”,却根本没有做足功课,我只看见了头巾这种直接呈现的形式,但我作为游客触碰不到的东西──那些深藏内部的国家法律──却被忽视了。对(已婚)女性而言,这个国家彷彿成了一座巨大的牢笼,她们的丈夫是她们唯一的看守人。


这和包玉刚的描述又完全不同。来到伊朗第一天我就问了他关于女性社会地位的问题,他夸张地回答:“很高!”例子有两个:1. 伊朗的公共交通,如公车、地铁,都是男女分区而坐,但在拥挤时,女性可以前往男性车厢搭乘,而男性是绝不被允许进入女性专用区域的;2. 伊朗的法律规定男人不得在妇女面前使用粗话、不得与妇女调情,后者可因此随时将前者告上法庭。我当然不会因为这两个简单的例子就相信在这个国家的妇女地位“很高”,那只是包玉刚作为一位正直的男士的一厢情愿。但我当时想,至少在公共场合,女人享有一些选择的权利:可以选择坐在哪里,可以选择要不要状告那些对她们不敬的男人。但Parvin的叙述(最震动我的不是她的话,而是她平静而坚定的语气)让我明白,执政者赋予伊朗妇女的这一点点选择的权利,也是苍白虚假的。你选择坐在妇女专区,就是继续生活在自伊斯兰共和国成立起就笼罩这片国土的性压抑之下;你选择站在男人之中,又要冒着道德被指摘的风险。最重要的是,你可以选择在车上坐在哪里,却选择不了自己的目的地。



△清真寺里赶往女士礼拜堂的妇女们(背影)


住在亚兹德的第一个晚上,我仍在翻阅随身携带的《在德黑兰读洛丽塔》。纳菲西在最后一章讨论了奥斯汀,她认为这位女作家对于伊朗女性的特殊意义在于,其小说的女主角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她们冒着可能被排斥和贫穷的风险,为了争取真爱和伴侣,拥抱民主深处那难以捉摸的目标:选择的权利。”纳菲西鼓励学生阅读奥斯汀,也是在鼓励她们做出自己的选择,寻找自己的价值。然而,在纳菲西的秘密文学课下课后30年的今天,那些曾经细细阅读和热烈地讨论过奥斯汀的女孩们仍然没有得到真正的“选择的权利”。



Parvin的故事没有结束,她温柔的声音没有消失。也许是因为上一次围绕头巾而深入展开的对话让她对我产生了信任,也许是后来我拿出与她分享的《我所缄默的事》给了她触动(书中有一张纳菲西与其第二任丈夫的照片),在亚兹德大街上散步时,Parvin主动告诉我她已经离婚两年了。我本不以为然,生活在离婚率高达38%的上海,这个词在我的生活中着实不新鲜,于是我淡淡地问她为什么会离婚。她望了我一眼,坦诚地说:“因为我的前夫吸毒,而且他每天都要打死我。”这句话给我的冲击之大,令我全身僵直。我无法想象,这么年轻美丽的Parvin,竟然经历过这样残酷的往事?我接着问她:“那伊朗的法律会对办理离婚造成阻碍吗?你前夫怎么会同意离婚的?”她说:“我付他钱。”我问:“为什么不报警、告他?”她说:“因为面子。”


这就是她们“状告”的自由,被社会的道德审判和法律从根本上的不公所抹煞。Parvin是勇敢的,她敢于做出决断,但她仍没有公然对抗和对峙的勇气。当然,纳菲西的反省也让我保持谨慎:难道“世上其他地方的女人不会被丈夫虐待,不会被男朋友拋弃?”难道在其他国家没有在悲惨婚姻中忍气吞声的女人?为什么独独要将伊朗(女)人爱情的成败归咎于政治?这些问题背后更大的问题其实是:当政权已经无孔不入,如何将这个国家人民的私生活与之分隔开来?对于这个问题,我找不到答案,也许根本就没有办法做出这种分隔。



△巴扎里寂寥的内衣店售货员


《一次别离》的结尾,是法官对西敏与纳德的女儿说:“你父母让你自己选择要跟谁。”跟着父亲就是永远的禁锢,跟着母亲则是永恒的流散。11岁的女孩哭着说想好了,却又迟迟不肯道出答案。在这个场景中,法官的声音既代表了他自己,也代表了她父母,这是对国家最高法律与当权者之合谋的隐射,二者再一次将道德的重负加诸最弱者,即既是孩子也是女性的女儿身上。至此已是全剧终,导演法哈蒂没有告诉我们女儿究竟选择了谁,因为这个选择毫无意义,正如片名直截了当告诉我们的:不论如何选择,都无法阻止这次别离,都无法摆脱成为受害者的命运。这就是伊朗人──不仅仅是女人,而是全部人的困境。


*彩蛋*



△清真寺外穿着奇怪文化衫的伊朗男子

(据悉汉字是他名字的音译)



△左起:张星星、包玉刚、Par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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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回顾以往的周末



△国际友人张太太在上海|张老师



△进站请安检,但不安检也行|羊小穷



△中二少女的InDesign大讲堂|二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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